关于对在建和拟开工建设项目
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发展局(计委),榆林、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陕政办发[2008]1号、榆政办发[2008]2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和拟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根据中省市《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此次调查范围为12个县区和榆林、神府经济开发区,调查对象包括目前在建和拟开工的项目。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前期审批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三个方面,要按照附表一要求填报。
2、拟开工建设项目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两个方面,要按照附表二要求填报。
三、调查方法
以县区和两个开发区为调查单位,按项目属地原则,逐项调查、核实,形成文字材料并附调查表,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改委。
四、调查时间要求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落实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务于2008年6月10日前上报调查情况。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投资 项目 调查 通知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