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安全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行规和行政规章。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本公司有权删除和停止提供服务。 二、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络查询、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 三、不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客户发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发布的所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五、严禁使用任何手段对互联网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建立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客户单位的各级领导有责任教育、监督本企业职工严格遵守以上条款。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为境外赌场及其经营人员提供互联网服务、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我公司将保存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确认后,停止其接入服务。 九、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 (本责任书为市发改委与网通公司签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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