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发改发[2008]423号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
《关于继续做好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榆阳、神木、府谷、横山县经济发展局(计委):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继续做好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
作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08]708号)转发你们,请按省
上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陕发改产业[2008]708号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落后产能 淘汰 工作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经委、财政局、煤炭局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印发